巩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巩义市子华实验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巩义市子华实验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子华实验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8-3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预算金额:2767010.1元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6 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标段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第一标段 | 办公家具一批 | 447060元 |
第二标段 | 办公家具一批 | 213620元 |
第三标段 | 办公家具一批 | 344550元 |
第四标段 | 办公家具一批 | 428760元 |
第五标段 | 电脑台式机及笔记本一批 | 671450元 |
第六标段 | 音响一批 | 256800元 |
第七标段 | 体育器材一批 | 404770.1元 |
3.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3.1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2公告日期:2018年5月16日
4.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8年06月07日
4.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
4.3评标专家名单:谢春凤、禹进、刘安平、康秋红、王银晓
5.定标日期
2018年06月11日
6.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大孟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总报价:440720.00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A座906号
第三标段:
中标人名称:郑州一品景润家具有限公司
中标总报价:339720.00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明理路交叉口福蒙特家具中心B馆5层
第四标段:
中标人名称:郑州利生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总报价:414900.00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人地址:新密市南环路龙潭大桥东侧
7.结果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公告期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9.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执行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经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支付。第一标段中标人需支付代理服务费为:6610元;第三标段中标人需支付代理服务费为:5095元;第四标段中标人需支付代理服务费为:6223元。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巩义市嵩山路114号
联 系 人:王银晓
联系电话:158382622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613833222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巩义市子华实验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