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洛龙集采【2017】184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7】184号。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采购办公用桌椅、沙发、文件柜等。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15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 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5月29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9评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六、磋商小组名单:杜爱玲、潘玉凤、炊仁伟。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洛阳伯特利家具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23号院12幢五层
八、成交金额:290700元(贰拾玖万零柒佰元整)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洛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联 系 人:童先生
电 话:0379-63255573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五、附: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