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的委托,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190]HW[GK]2018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190]HW[GK]2018001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黄丽英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509888 ,传真:0591-8795682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升、05912423156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包一项目用途: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的其他家具用具采购
合同包二项目用途: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医用家具采购
合同包三项目用途: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的其他家具用具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包1、包2、包3):
1、合同包1-合同包3清单产品的技术规格要求的所有产品规格尺寸、数量均为采购人暂 定量,投标人应按暂 定量进行报价。投标人在中标 后实际制造、安装前,必须根据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实际需求,进行进一步的深化设 计,在供货前,采购人有权按有关规定根据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实际需要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中标产品、工程量进行调整,中标人最后以经采购人调整后确认批准的实际要求生产、结算。
A、实际生产制作供货的产品规格尺寸与清采购清单上的产品的尺寸长、宽、高均在+-80MM以内的,其他要求不变情况下;则按投标单价结算;
B、实际生产制作供货的产品尺寸长、宽、高均超过+-80MM以上的;其他要求不变情况下;则以投标单价为基础,双方协商制定新价格结算
C、实际生产制作供货的产品尺寸与清单要求不变的,但有增减横竖板层情况下;则以投标单价为基础,折算新价格结算
合同履行日期(包1、包2、包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丽英、1386060518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23日
总中标金额:625.024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州梦之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仁山村战备路50号03室 | 189.285900 |
2 | 福州梦之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仁山村战备路50号03室 | 279.711000 |
3 | 福州梦之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仁山村战备路50号03室 | 156.0274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8.075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以下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按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 100-500 1.1% 合同包1中标服务费:24822元合同包2中标服务费:34768元合同包3中标服务费:21163元
评审专家名单:
黄兴灿、黄仁奇、龚以霖、李南芳、潘东(包1、包2、包3)(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一:
中标标的名称:其他家具用具
数量:一批
金额:1892859元
合同包二:
中标标的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医用家具
数量:一批
金额:2797110元
合同包三:
中标标的名称:其他家具用具
数量:一批
金额:1560274元
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适用包1、包2、包3):
①中标方应对所供货物提供至少壹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方负责包修/包换。
②质保期结束后,中标方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中标方有责任自行维护或在福州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③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在质量保证期间,本次采购的货物发生故障,所有产品必须保证365天×24小时故障维护,故障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并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24小时内排除故障
④产品在交货验收前的损坏、质量问题、短缺,概由中标人负责。
⑤在质量保证期内存在或发生的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确是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妥善处理,并且承诺在一般情况下24小时服务到位,紧急情况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合理费用概由中标人承担。
⑥经双方确认是采购人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人也将积极协助解决,力争满足采购人合理要求。
⑦因采购人设计变更,产品规格、型号、数量有所变动,中标人将积极响应,急采购人所急,努力满足采购人要求;如果采购人所订购的产品超过实际需要或因设计变更原订购产品不能继续使用,中标人将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减轻采购人负担。
六、其它补充事宜
开标情况说明:
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福州奥创钢制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解密异常,异常原因:使用相同客户端,有串标嫌疑,系统自动认定废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2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视为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福州奥创钢制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投标无效。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均进入下一步评议。
评标情况说明:
合同包1:
福州梦之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州胜迪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因提供的样品与招标内容及要求不符;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1-项号-13-B、样品要求:3、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全或样品材质、款式、工艺等与业主提供的参考样品和招标文件不符的(允许成品样品偏差+—20MM;配件材料偏差+—2MM),均视为样品评议不合格,若样品评议不合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故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不推荐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
合同包2:
福州梦之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州胜迪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因提供的样品与招标内容及要求不符;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1-项号-13-B、样品要求:3、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全或样品材质、款式、工艺等与业主提供的参考样品和招标文件不符的(允许成品样品偏差+—20MM;配件材料偏差+—2MM),均视为样品评议不合格,若样品评议不合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故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不推荐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
合同包3:
福州梦之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州胜迪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因提供的样品与招标内容及要求不符;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1-项号-13-B、样品要求:3、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全或样品材质、款式、工艺等与业主提供的参考样品和招标文件不符的(允许成品样品偏差+—20MM;配件材料偏差+—2MM),均视为样品评议不合格,若样品评议不合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故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不推荐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