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上阳宫文化园家具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洛阳市上阳宫文化园家具采购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受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洛阳市上阳宫文化园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上阳宫文化园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QY(LY2017)001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2月4日上午09时30分
评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滨河北路与上阳路交叉口上阳宫文化园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梁学林、李延滨、曹学斌、贾书琴 、吴治国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山市雅泰家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67830元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供货完毕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标准
中标供应商地址:中山市三乡镇白石环村兴华路28号之三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刘海涛
联系方式:0760-88710111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山市海邦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98010元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5天内供货完毕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标准
中标供应商地址:中山市东升镇坦背为民路34号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江忠明
联系方式:0760-88506288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次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上阳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上阳宫。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937969778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桥南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房
邮 编:471003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9-60123683 15038652903
邮 箱:734862433@qq.com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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