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需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盐池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盐池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需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需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BFHJ-YC2015081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平
项目联系电话::0953-60200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池县公安局
地址:盐池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官平 0953-6020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鹏 田辉 0951-51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办公家具1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为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2.48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账户:
帐 户 名 称: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宁夏银行凤凰支行
账 号:09000140900013004
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
户 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 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暂不接受网上银行缴纳)(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具体缴纳方式请参考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