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财购计[072-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办公室关于办公家具采购招标公告-2015-FZSX272-1
作者: 发布于:2015-08-28 00:00: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办公室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2015-FZSX272-1(2015平潭财购计[072-1]号) 2、招标项目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办公室关于办公家具采购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办公家具 | 办公家具 | 办公 | 1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办公室 | 24331617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
3、预算资金:9.597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8-28至2015-09-07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室。 | 6、联系人: | 林瑞芳 | 7、联系电话: | 0591-87767686-625 | 传真: | 0591-87813238 | 公司网址: | | E-mail: | fjzszb@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报价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相应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报价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报价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材料); c.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d.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询价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其报价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未经购买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报价。(4)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报价人的名称要与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询价响应文件。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9-11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9-11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询价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351008040018000752005 |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8-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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