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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图书馆实验室家具购置与搬迁项目其他家具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2-14 16: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老图书馆实验室家具购置与搬迁项目其他家具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老图书馆实验室家具购置与搬迁项目其他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BZC2019_014222_302-JH004-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际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12920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际阳,010-6390597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数量

所属财政项目名称及编号

用途

分包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对老图书馆改造后的房间进行实验室功能性改造,包括实验室家具的购置安装、原有实验室家具的拆装。改造的实验室包括宇波教授创新团队实验室及安全工程学院的实验室,详见采购需求。

689件

老图书馆实验室家具购置与搬迁

设备购置

63.0595

备注:1、“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投整包,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品种进行投标。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

3、名称、数量等如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有误差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

4、本项目所采购的家具均为技术用途家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05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2-14 09:00 至 2019-02-21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价 200 元。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5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3-06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03-06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中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09室

邮 编:100036

E-mail: leiyajing@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雷亚靖(分机5967)、张际阳(分机5972)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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