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康工业园区及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KHY2018-NK-G06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西省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康工业园区及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西省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康工业园区及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编号:NKHY2018-NK-G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97-655299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康区文峰路
联系方式:邱先生、0797-65529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静、0797-661667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南康工业园区及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实施机构: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出资主体:项目资本金等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于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到账,融资部分到位时间必须满足工程建设进度需要。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除项目资本金外的有关资金需求,由项目公司负责,当项目公司不能及时完成融资时,由中选社会投资人负责完成,以保证项目的及时建设完工和运营。政府方不为本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项目公司应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方式、金额、期限、利率等因素,力求控制融资风险的基础上,保证项目融资的进度符合项目建设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4、项目地点:
4.1、工业园污水区处理子项目共计3个,包括:
4.1.1、镜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镜坝镇连城村高墩上组;
4.1.2、龙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龙华乡薛屋坝;
4.1.3、龙回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龙岭工业园基地;
4.2、集聚区污水处理子项目共计6个,包括:
4.2.1、东山文峰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东山街道文峰村;
4.2.2、横寨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西侧横寨乡;
4.2.3、东山官坑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东山街道官坑村;
4.2.4、龙回半岭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龙回镇半岭村;
4.2.5、龙回三益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龙回镇三益村;
4.2.6、唐江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唐江镇大岭村。
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可研将项目分期建设,该PPP项目实施方案仅涉及一期内容,全部为新建项目。
5.1、镜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拟占地面积3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各种构筑物等及4公里截污干管。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污水量1万吨/天,一期总投资8000万元;
5.2、龙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拟占地面积1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各种构筑物等建筑物及0.7公里截污干管。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污水量0.3万吨/天,一期总投资3000万元;
5.3、龙回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总用地5亩。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污水量0.1万吨/天,一期总投资1176.39万元;
5.4、东山文峰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用地2亩。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污水量0.05万吨/天,一期总投资641.27万元;
5.5、横寨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1.8亩。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污水量0.05万吨/天,一期总投资641.27万元。
5.6、东山官坑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用地1.4亩。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污水量0.05万吨/天,一期总投资647.17万元;
5.7、龙回半岭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龙回镇半岭村,项目总用地10亩。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污水量0.1万吨/天,一期总投资1198.85万元;
5.8、龙回三益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1.5亩。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污水量0.05万吨/天,一期总投资641.27万元。
5.9、唐江家具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总用地3.31亩。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污水量0.1万吨/天,一期总投资1198.85万元。
项目建成后,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8万吨,合计总投资约1.71亿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5825万元,安装工程费用672万元,设备机工器具购置费用61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96万元,预备费1244万元,流动资金352万元。
6、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就近排放附近水域。
7、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同意授权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识别、项目准备和项目采购阶段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实施项目监管及移交等工作。
(3)由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由社会资本方成立的项目公司来负责设计、建设、融资,建成后,项目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在特许经营期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PPP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1年,自该项目中所含全部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营且出水水质达标后止,出水水质达标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时间为19年。
(6)项目前期所产生的费用将纳入总投资,未支付的前期费用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后,资金到位一并支付;具体以采购文件及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社会资本方)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社会资本方)或分包承担主体须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设计资质;2、投标人(社会资本方)须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截止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年内,投标人(社会资本方)至少具有累计2万m3/日及以上工业污水处理PPP项目业绩;5、具有金融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6、本项目资格审查已经结束,不再接受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社会资本方)参加,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社会资本方)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但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社会资本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以确定是否具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562.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0:00 至 2018年11月20日 2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11月21日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社会资本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社会资本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届时请投标人(社会资本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社会资本方)提前做好准备。)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社会资本方)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由原资格审查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社会资本方)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社会资本方)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初始投资总额或资产评估值的10%,具体数额由确认谈判小组谈判时确定,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项目运营六个月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付款方法:建设完成后运营期开始,污水处理服务费按照实际处理水量和社会资本投标时确定的污水处理服务单价计算支付,污水实际处理水量按各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合计每月计算,实际处理水量低于合同约定保底水量,按保底水量计算支付,实际处理水量超过保底水量,按实际处理水量计算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污水处理运维服务单价以中标价为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采用固定收费,即20万元。
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温馨提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吸烟区设在大楼一楼外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可用授信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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