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8-266。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 采购范围:办公椅、办公高隔、更衣柜、沙发、主席台、主法官椅、办公桌等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3 预算金额:217.4613万元;
3.4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3.5 质 保 期:6年(验收合格之日起);
3.6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7 包段划分:1个包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须是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以来不低于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8年 10 月 16 日—2018年 10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点: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
5.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4.2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家具销售);
5.4.3 2017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需附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未够一年,应提供注册期后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5.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1月至6月连续6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须包含企业所得税)和提供2018年1月至6月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4.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6 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处);
5.4.7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供应商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3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的地点为: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郑州市公安局市局东院隔壁会议室(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东南角);
6.4 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9620745
地 址: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1-56572850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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