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教育局2018年第四季度办公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CG2018-JC05】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昌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昌宁县教育局2018年第四季度办公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学校公用经费
三、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昌宁县教育局2018年第四季度办公家具采购
2、相关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如有调整以招标文件载述的内容为准。
四、采购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采购清单。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①.投标申请书
②.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④.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⑤.授权委托书(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
⑥.委托人身份证(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
六、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司鲜公章);
(4)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至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网上报名:办理CA后由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报名。
注:1.报名方式: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需提供纸质材料报名(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地址: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以上所有证件请提供复印件加盖鲜公章一套(现场报名须按要求提供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报名书封面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报名书,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成功。
5.成功报名的供应商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昌宁县教育局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0875-713147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648758891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9:00前。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日9:00。
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县体育场北侧)。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向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由投标供应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昌宁县教育局2018年第四季度办公家具采购投标保证金”或“CNCG2018-JC05”投标保证金),指定交款内容、金额、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收费内容 | 投标保证金 |
账户名称 |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
银行账号 | 53050172733600000317 |
金额 | 40000.00元 |
十二、其它
报名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875-7121908
采购单位:昌宁县教育局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875-7131474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四、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7120928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本次采购项目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供应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3.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投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及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公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7.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再到投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确保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代理机构宣布开启投标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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