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18-HCGK-SH496-厦门国贸金融中心报告厅家具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国贸金融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国贸金融中心报告厅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国贸金融中心报告厅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2018-HCGK-SH4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555912/0592-5333807(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国贸金融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0592-5555912/0592-5333807(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国贸金融中心报告厅家具采购,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投标的,由自然人签字),原件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94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8日 17:21 至 2018年05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EMS费:人民币50元)。/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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