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家具网_家具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关于地铁分局采购办公家具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3-21 18: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地铁分局采购办公家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地铁分局采购办公家具

项目编号:[350100]HH[GK]20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5046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地铁大厦东塔911楼

联系方式:陈警官:150606834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0591-885046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地铁分局采购办公家具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主要用于地铁分局采购办公家具使用。投标货物须达到国家有关产品环保标准,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及释放量必须低于国家有关产品环保标准值,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产品的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 牌货物或产品。产品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二、其他资格条件:(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文件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合同包一属家具品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70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1日 17:30 至 2018年04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1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1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