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分局采购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受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委托,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0]HH[GK]2018002、地铁分局采购办公家具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00]HH[GK]2018002
2、项目名称:地铁分局采购办公家具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207042 | 4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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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其他资格条件 |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文件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合同包一属家具品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3-21 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4-05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1 09:15(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4-11 09:15,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3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地铁大厦东塔911楼
联系人姓名:陈新
联系电话:1506068340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项目联系人:张佳琪
联系电话:0591-88504672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2018-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