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7-89
4.代理机构采购编号:ZJLZB-2017-320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控制价金额:1800000.00元
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一个标段
8.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供货、安装、验收完毕
9.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1.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内容
完成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全院干警办公室、院务接待室、案件讨论室、一楼大审判庭、二层会议室、二层会议室接待室、二层法警训练基地、全院干警会议室、法官阅览室、4层本院信息集采中心、公务接待餐厅、职工餐厅、8层会议室接待室、8层大型会议室、更衣室所需办公家具的供货、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若是代理商,开标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的授权须包含所有供货产品);
3.供应商须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或供应商提供2016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份至11月份以来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到各种审查资料在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锦茂国际大厦15楼1503室 。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此项);(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此项);(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5)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自2017年1月份至11月份以来中任意1个月缴纳的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6)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提供2016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7)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地点。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1月15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锦茂国际大厦15楼15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期为 五 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城路8 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79-63158396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锦茂国际大厦15楼1503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9-65198289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