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积石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积石山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积石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LXZC 2017-587
二、招标内容:
业务技术用房及派出所办公家具一批。(具体参数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及评标办法:
采购预算:371.31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三)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五)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六)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注:开标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的除外)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http://www.lxggzyjy.com/)。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每日00:00-24:00)。
3、招标文件费:免费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采用获取登录权限“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或者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系统,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联系人手机。(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上端“办事指南”)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9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9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 0101 3577 9000 2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行
交款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甘肃银行0930-6223375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提交。
(4)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积石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樊主任
联系电话:13830106822
单位地址:临夏州积石山县大河路13号
招标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钰琳
联系电话: 18309408484
单位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写字楼26层(西津西路16号)
公告期限: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