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长顺县公安局广顺派出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A包办公家具B包厨房设施C包办公室、会议室窗帘
- 2、项目编号:2017-ZFCG-1123
- 3、项目序列号:CSGGJY-ZC01-2017010165
- 4、项目联系人:宋主任
- 5、项目联系电话:13765491320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长顺县公安局广顺派出所业务用房采购办公家具、厨房设施、办公室、会议室窗帘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010,100元
- (4)最高限价:1,010,1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15天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长顺县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 (2)特殊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检察院出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委托书。(6)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产品的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报告(注:报名C包办公室、会议室窗帘不需要提供)(7)报名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清晰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9时00分至2017年12月17日18 时00分。(国家节假日除外)A包投标保证金:五千元整。B包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C包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11-28 09:00:00至2017-12-17 18: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12-18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12-18 15:00:00
- 12、开标地点:长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顺县贵阳银行8楼)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9,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11-28 09:00:00至2017-12-15 16: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顺县分中心
- 开户银行:长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帐 号:2491010001201100107769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长顺县公安局
-   联系地址:长顺县
-   项目联系人: 宋主任
-   联系电话: 13765491320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花果园亚太中心27层2701号
-   项目联系人: 陈宇
-   联系电话: 18275000221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