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用家具(17A0447)采购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用家具(17A0447)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6日
一、项目号:17A0447 采购执行编号:0611-BZ1700401556BH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用家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6,7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11月16日 至 2017年11月23日 17: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11月16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3日17:00(工作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2.1.1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5楼大厅财务处换取发票。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江支行(行号:102653002191)
账 号:3100023419200023047
2.1.2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2室登记并购买。
3.报名方式: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3.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497445662@qq.com(邮箱)。
3.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2室,递交《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3.3 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3.3.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3.3.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微型企业承诺书”)(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3.3 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8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12月8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8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经办人:雷飞荣
采购人电话:023-4170205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382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静 袁新梁
代理机构电话:023-6711809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B幢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