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PCGD17C072HG072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627916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副楼411室
联系方式:郑先生020346811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020-6279165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3.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家具的制造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18:51 至 2017年10月27日 17:5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pan.baidu.com/s/1qXNcrE0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密码: 5dbk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