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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消防站指挥中心办公用家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3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消防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指挥中心办公用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指挥中心办公用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PZSG17101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阳

项目联系电话:0594-26318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消防站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方式:范先生:135994686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阳:0594-2631836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若已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②、③);④、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有)(3)、投标人应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本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9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3日 08:00 至 2017年11月0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莆田市城厢区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1号楼502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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