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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营房2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6 17: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营房2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营房2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7-06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仕杰

项目联系电话:028-611529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

地址:天府新区牧华路三段253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参谋;电话:028-863050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吴仕杰; 联系电话:028-61152992

代理机构地址: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 30;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为四川省警卫局营房2家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用途

1

沙发

L1+1+3

16

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业主指定地点

四川省警卫局营房2配套,供官兵使用

2

茶几

1400*700*450

16

3

电视柜

2200*400*450

16

4

餐桌

1400*800*760

16

5

餐椅

标准

64

6

1500*2000*450

48

7

床头柜

标准

96

8

床垫

1500*2000*220

48

9

衣柜1

2200*600*2800

16

10

衣柜2

2400*600*2800

16

11

衣柜3

2800*600*2800

16

 

2、采购预算54.4522万元。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4、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45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7日 10:00 至 2017年09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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