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安局办公业务大楼、附属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6 09:57: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采购项目为新野县公安局办公业务大楼、附属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野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办公业务大楼、附属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YGGZY-2017-197
三、主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办公家具一批(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价:300万元
五、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9月27日 上午9:30-10:00
(2)递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 上午10:00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 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十、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家具生产/销售;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
7、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设备采购发票(含开料及排钻设备);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专项授权书;相关认证证书;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社保缴纳凭证;业绩合同;生产设备采购发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公安局
地 址:南阳市新野县政府路88号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13937748486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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