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GZMC-ZG20176008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招标六部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6892118-603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办公家具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4,955,3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发布中标公告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本项目需要提交样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或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③供应商须提供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④供应商须提供公司所在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查询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①供应商应将下载招标文件时取得的保证金随机码填入转(汇)款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中,随机码唯一对应供应商所报名的投标项目,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供应商的保证金从缴纳到保证金退还各环节,保证金随机码系统均通过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保证金缴退情况,若手机信息告知不清时,供应商也可在保证金系统中自行查看保证金所处的状态。②在保证金随机码收退试运行过程中,若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财务部:0855—8685623,政府采购部:8685613或8685616 - (2)特殊资格要求
/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入库(用户类型选择“供应商”)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到系统的证件原件扫描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等(操作流程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登陆窗口处的“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以便各供应商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8-28 09:00:00至2017-09-01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09-18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9-18 14: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9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8-28 09:00:00至2017-09-18 12: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投标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581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联系地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金山大道81号
-   项目联系人: 曹旭
-   联系电话: 18008559498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型企业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证明资料)。(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即青海、云南、贵州)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原产地为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投标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声明函)。(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的,必须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4)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第3幢503号
-   项目联系人: 招标六部
-   联系电话: 0851-86892118-603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