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交通局采购办公家具项目询价函
采购编号:SXZC-HXJ15040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拟以询价的方式就濉溪县交通局所需标的物进行采购,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本中心询价采购函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合同格式由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提供。
3、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出厂全新的,均为生产厂家设备原装配置。为用户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或数量不足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货物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卖方将买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件(具体格式由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提供)和销售发票复印件各一份交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备案,经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付款人(濉溪县财政局)付款。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公司销售发票。
4、被询价的供应商(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所投货物相关经营范围;应在报价资料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销售代理证明、法人授权书、售后服务、企业规模、相关业绩资料等其他资格证明,所有报价资料均需装订成册并盖章。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拒绝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本中心在此后的三年内将不邀请该公司参加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5、本项目共一包,各供应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报价(单价、总价、总报价)只能报一个价格,多报价方案不被接受(投标人投标时务必提供电子档投标报价到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备中标后公示),交货期各供应商可酌情填报,但交货期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供应商应提供的标书共三份,投标书应使用A4纸、汉语宋体字编制,手写标书无效,一正二副,无线胶订成册。每本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于同一袋中,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组、正本或副本数量、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封口加盖骑缝章,不响应制作投标书要求的,招标采购中心有权拒收标书,责任自负。
6、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将按照先审查供应商资质、报价资料是否齐全,再比较货物品牌、型号响应、技术要求,综合考虑报价、交货日期等因素。在满足以上要求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前提下,把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结果将会及时在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
7、本项目如有更改,我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发布澄清函,澄清函为询价函不可分割的部分,请供应商注意查阅,否则责任自负,采购结果将会及时公布。
二、货物清单
第一包 办公桌椅 (预算价12万元)
详见附件
注:投标人需提供货物清单中的序号3、5、6、12、13、15、16、21号货物实物样品,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供评审人员现场评比,样品提供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三、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做出书面承诺。
四、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5日交货,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供应商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合理交货日期)
★投标文件送投地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御溪美景小区17号综合楼
联系人: 郝朝荣 电 话:0561-2335902 传真:0561-2335080
电子邮件地址: ahsxzbcg@163.com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供应商报价函
致: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编号为SXZC-HXJ15040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询价采购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濉溪县交通局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2、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3、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4、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公司完全理解本项目合同不一定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二、货物报价表
下表须按主材分明细报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或生产厂家 | 型号 | 详细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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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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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濉溪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四、服务承诺(货物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做出书面承诺)。
投标人签字: 电 话: 手 机:
地 址: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地址: 开户行/账号: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格式:
濉溪县政府采购X设备项目合同
采购编号:SXZC-HXJ15040
买 方: 电 话:
卖 方: 电 话:
买方通过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经评审小组的认真评审后,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第X包)。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按照《政府采购法》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按照下表中规定的执行
序号 | 名 称 | 品 牌 | 型 号 技 术 参 数 要 求 | 数 量 | 单 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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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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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⑴本项目的询价函;
⑵卖方提交的投标书;
⑶采购结果通知书;
3、合同金额
根据询价函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整)。
4、项目完工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日后开始计算, 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设备安装调试即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由用户方负责组织验收。
5、付款条件
验收合格后,由买方的政府采购联络员负责办理付款手续。濉溪县财政局在收到由买方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政府采购资金付款申请书及发票复印件各一份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合同款95%;质量保证金5%半年内付清。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买卖双方、濉溪县财政局、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各持壹份。在见证方见证下,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买方: 卖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生效日期2015年 月 日
货物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