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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11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7-ZB/G-28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一路8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9-8675399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101006

联系方式:029-68255920/682559218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家具采购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334.036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经办理证书合并,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家具的制作、生产或销售);

(二)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被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2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811日至2017817日(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101006室。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94 14:30

(二)开标时间:201794 14:30

(三)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101006室三会。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时雯    

电话:029-68255920/68255921806

传真:029-68255920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

      号:611301132018010166661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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