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机关事务管理处办公设备、电器及办公家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长岛县机关事务管理处办公设备、电器及办公家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电器及办公家具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X173YT2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元) |
1 | 办公设备采购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本包采购内容;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台式电脑、速印机、A3多功能一体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原厂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函;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7900.00 |
2 | 电器采购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本包采购内容;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空调、洗衣机、电视机、冰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88000.00 |
3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本包采购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班台、三门书柜、办公沙发及会议桌的市级(含)以上相关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78570.00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7月25日08时30分至2017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金滩东路1889号飞龙中润大厦912室(莱山银座东))
3、方式:购买或邮寄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4日08时30分至2017年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会议室(烟台市莱山区金滩东路1889号飞龙中润大厦913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会议室(烟台市莱山区金滩东路1889号飞龙中润大厦913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岛县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长岛县长园路448号
联系人:焦辉 联系方式:0535-321235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金滩东路1889号飞龙中润大厦912室(莱山银座东)
联系人:王霏、王小珲 联系方式:0535-6660970
八、其他
账号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帐 号:38020188000294425
邮 箱:ytqx5888@163.com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