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H2015HW105;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625]-3487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实训室家具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内容投标。
3、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非所投主要家具(办公台)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主要家具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现场提供原件供评委查验;(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在正本中提供原件)。
5、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施采购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本项目转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大型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投标报价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0日~ 7月17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营业执照副本、中小企业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 31日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7月 31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联系人:邓主任 联系电话:0756-859361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 邮编:519000
联系人:蓝先生、2625399(项目咨询)
罗小姐(标书售卖)2625188、代小姐(保证金事项)2625188
传 真:0756-262583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华西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6916414371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星园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44462287236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孙先生、吕先生;联系电话为:2602071、2602079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