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阳光学校滨海分校(宁远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需求论证
作者: 发布于:2017-06-01 11:38: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项目概述:家具一批
2、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3、技术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凡具有唯一性的参数及配置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产品参数、配置等于或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都视作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应对文件规定的货物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 以上技术要求中打“★”号的为本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如出现带“★”号负偏离作为废标处理。
4、其他要求
项目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包装、运输、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预算控制价 410万 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5、售后服务要求:
(1)整体质保期为5年,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
(2)在凉山州境内有售后服务网点(有营业执照、有合同、售后服务地址、人员和电话等相关资料)。售后服务响应时间4小时内、12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修复。
(3)产品实行三包同一问题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应给予换新。
(4)在质保期内,供货商对交付后的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维护保养。
6、质量要求
(1)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2)提供货物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
(4)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5)投标人应根据上表所列设备技术要求进行投标报价。若投标设备非上述参考技术规格,其技术规格应不低于上述所列设备、且性能指标等参数应不低于所列设备的档次及要求,并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的其它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交货时间及工程建设地点
(2)交货地点:西昌市阳光学校滨海分校(西昌宁远学校)。
8、履约验收
1、验收时间:所有货物交付正常使用一个月后组织验收。
2、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本项目验收时将对产品进行破坏验收,若有必要将产品进行送检。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按程序完成结算手续。
9、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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