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洱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单位参加。
一、采购编号:2016—6
二、项目名称:洱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和内容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办公桌椅、会议桌椅和沙发等一批。
3、采购上限价:35.69万元。
四、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
3、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经营过程中无不良履约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4、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5、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2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软体办公家具认证书、十环认证以及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6、省外企业参加投标时,必须在大理设有家具销售的长期售后服务授权公司,并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7、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书。
8、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和所投产品检验报告及原材料检验报告(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址
1、时间: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6日(节假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地址: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六、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资质文件到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授权代理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书;
5、“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6、省外企业参加投标时,必须在大理设有家具销售的长期售后服务授权公司,并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验审,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由交易中心收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和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dlggzy.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洱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0872-5122802
代理机构: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尹女士 代女士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2-5329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