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黔西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
- 2、项目编号:QXZC-2017-21
- 3、项目序列号:QXZC-2017-21
- 4、项目联系人:招标投标股
- 5、项目联系电话:0857-4225925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办公家具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2,034,245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日(日历日)内完成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黔西县人民检察院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实地踏勘:各投标人如需要实地踏勘,可与黔西县人民检察院联系进行实地踏勘,联系人:傅咏梅,联系电话:0857-4783028。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必须是从事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完整的相应商品和售后服务;2.在开标会议现场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3 .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在招标会议现场出示其原件);4.在开标会议现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5.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必须(在开标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必须(在开标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及《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4-10 08:30:00至2017-04-17 17: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黔西县县城东门小转盘)招标投标股,可网上购买。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汇款凭证购买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档(网上报名的请将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后,发送到本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邮箱,经确认后,发送电子文档)。本中心不收取现金。邮箱:3476757182@qq.com。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05-05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5-05 15:00:00
- 12、开标地点: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4-10 08:30:00至2017-04-28 17: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开户银行: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杜鹃支行
- 帐 号:358020100100003759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黔西县人民检察院
-   联系地址:黔西县县城莲城大道
-   项目联系人: 傅咏梅
-   联系电话: 0857-4783028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黔西县县城东门小转盘
-   项目联系人: 招标投标股
-   联系电话: 0857-4225925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