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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2-13 10: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普洱市财政局的委托,对2017-2018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项目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及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项目
2.2 项目编号:PC〔2017〕GK002号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内容:2017-2018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招标
2.6服务期限:2017-2018年(具体时间以最终协议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在普洱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销售、服务机构或授权代理)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3.2.2具备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或代理商,且授权或代理有效期不低于1年;
3.2.3定点供货产品售后服务由投标人负责,应有专门从事售后服务的维修、征求用户意见等人员;投标人应协助采购单位解决好售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77窗口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须提供)
4.3.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须提供)
4.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复印件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7年3月8日08:30—09: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5开标室
5.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17年3月8日09:30时
6.2开标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5开标室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普洱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曾发春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9-2160488
联系电话:13628795963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 地址:思茅区北部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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