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直单位办公家具定点采购资格项目公开招标(TC2016(SZ)XZ0282)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的委托,于2016年12月30日就佛山市直单位办公家具定点采购资格项目(TC2016(SZ)XZ028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由于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发现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情形,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于2017年01月12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了重新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佛山市直单位办公家具定点采购资格项目
二、 采购项目名称:TC2016(SZ)XZ0282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详见附件)
六、 评审日期:2017年01月12日
评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室
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伍国明,成员:刘鹏、朱红莺、李宏、胡大芬、潘速圆、罗国信
七、 评审意见
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
投标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不通过理由 |
25 | 佛山市文一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
39 | 佛山市鑫诺家具有限公司 |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
41 | 佛山市禅城区高一格灯饰贸易部 |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
43 | 广东祥兆实业有限公司 |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
60 | 佛山市顺德区欧尚名居家具有限公司 | 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投标人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事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
61 | 佛山市雷森那家具有限公司 | 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投标人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事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
64 | 佛山市合友顺装饰有限公司 | 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
66 | 广州雍朋家具有限公司 |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
67 | 佛山市米斯米家居有限公司 | 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
68 | 深圳励诚科技有限公司 | 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
八、 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 联系事项
(一)委托人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9255
委托人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9255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910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吕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9100
十、 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结果通知书的发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各投标人和委托人可凭“法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结果通知书。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
窗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十一、 其它
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非佛山本地企业的中标供应商须在佛山市内设置工商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已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且已取得受理证明)。请佛山市以外的中标供应商于2月20日前向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资料(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6楼),未在限期内办理的供应商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以下两项资料之一:
(1) 佛山市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
(2) 佛山市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的受理证明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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