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晋光小学办公教学生活家具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8: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晋光小学办公教学生活家具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晋光小学”(采购人)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泉州市晋光小学办公教学生活家具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SJ15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泉州市晋光小学
3、采购单位联系人: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18050909528
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00元整);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5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7月2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备索7.15定稿泉州市晋光小学办公教学生活家具设备及服务采购 .doc),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直接下载。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投标人条件: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7.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7.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提交样品时间 及地点: 2015年 7 月15日 上午09:00时至2015年 7月15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 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6楼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下午15:30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下午15:30时
1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13、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泉州市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2690100100100241
特别提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入以上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
专用账户。
14、采购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电子邮箱:ZXH266@163.com 传 真:0595-22157253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晋光小学”(采购人)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泉州市晋光小学办公教学生活家具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SJ15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泉州市晋光小学
3、采购单位联系人: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18050909528
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00元整);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5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7月2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备索7.15定稿泉州市晋光小学办公教学生活家具设备及服务采购 .doc),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直接下载。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投标人条件: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7.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7.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提交样品时间 及地点: 2015年 7 月15日 上午09:00时至2015年 7月15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 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6楼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下午15:30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下午15:30时
1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13、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泉州市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2690100100100241
特别提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入以上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
专用账户。
14、采购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电子邮箱:ZXH266@163.com 传 真:0595-22157253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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