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一中贵安学校多媒体设备和家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一中贵安学校委托将对下列货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81(批复号:2015连江财购计[054]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用途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LED交互智能平板等 | 1批 | 教学 | 41.4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一中贵安学校 | 0591-38180103 | 连江县 |
2 | 学生双人课桌、椅(14间普通教室)等 | 1批 | 教学 | 29.742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5、项目联系人:郑雪妹
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0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3@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资格标准: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投产品必须为清单内的品牌型号,并提供所投产品在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位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若有包含台式计算机产品须提供《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所在位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合同包2资格标准: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2)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13】39号)文件第四条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属家具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3)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厂房图片);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3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7月13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合同包1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合同包2电子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