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下渡街道办事处下渡中心幼儿园家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下渡街道办事处委托将对下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 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73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用途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1批 | 教学 | 325400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下渡街道办事处 | 0591-63503369 | 福州市仓山区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5、项目联系人:陈华颖
联系电话:0591-87616211-815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10@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为国家社保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且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厂房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厂房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或法人一致)。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13】39号)文件第四条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属家具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7、投标截止时间:[
8、开标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一楼大厅,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