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政府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ASHF-16-IG006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李金丹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33525808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办公家具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887,66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交付使用;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安顺市市区(用户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须提供成品样品及材质样品,详见招标文件
- (1)采购主要内容: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次采购经营(生产)范围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成功后,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企业最近三个月内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凭证);5)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 社会保障资金(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最近三个月内的报名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被授权代表须是上述花名册内人员;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投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证明)的证明材料;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开标时须提供1-7项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复印件(1份)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须提供1-7项原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保证金请于2016年09月 19日上午11:00分前凭已缴纳报名费的随机码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户打入保证金指定账号(以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经确认为准);③网上报名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51-33525808【代理公司】,0851-33352695【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1)一般资格要求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8-25 09:00:00至2016-08-31 16: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报名购买(网址:http://www.ggzy.anshun.gov.cn/),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份 ,标书售后不退;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交易中心信息部电话:0851-33343719、业务二部电话:0851-33352695)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9-20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9-20 09:30:00
- 12、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7,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8-25 09:00:00至2016-09-19 11: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网上缴纳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市塔山东路支行
- 帐 号:132019539070(投标保证金账号)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
- 联系地址:安顺市开发区车城
- 项目联系人: 郭健
- 联系电话: 0851-38102219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若所投产品达到以下要求的,可对投标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1)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安顺市龙泉路银城大厦13-7座
- 项目联系人: 李金丹
- 联系电话: 0851-3352580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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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