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木雕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国家木雕及红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恒温恒湿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受浙江省木雕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委托,就国家木雕及红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恒温恒湿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6-407-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恒温系统项目 | 1项 | 68 | 65 | 具体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投标截止日汇率为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投标截止日汇率为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十楼开标室开标
九.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十楼开标室开标
十.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120804000904906143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中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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