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家具网_家具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校区学生宿舍床及家具采购二期》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1: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新校区学生宿舍床及家具采购二期》
  • 2、项目编号:0637-168102020088
  • 3、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04366001
  • 4、项目联系人:李野
  • 5、项目联系电话:86800041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学生宿舍床及家具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75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1)床边立柱:70mm*70mm*1.5mm型材管,并进行高频焊接。床中立柱:60mm*60mm*1.5mm矩管; (2)前床厅:100*36*1.5mm型材管,并进行高频焊接,后床厅:72*32*1.5mm型材管,并进行高频焊接; (3)床头立柱拉换:72*32*1.5mm型材管,并进行高频焊接;背面立柱拉换:50*30*1.5mm矩管;(4)床厅护栏:护栏支架:¢38*1.2圆管,护栏横支撑:¢16*1.2圆管,护栏竖支撑:30*15*1.2椭圆管;(5)床头护栏:¢19*1.2圆管;(6)床换:30*20*1.5mm方管,7根;(7)楼梯钢架:25*25*1.5mm方管;(8)链接方式:采用“H”型卡扣式连接(无螺丝连接),床立柱和床护栏管材开口处均加装塑料胶套;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2)特殊资格要求
                  /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5-03 09:00:00至2016-05-13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用户登录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后自行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sggzyjyzx.cn/)。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用户登录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后自行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sggzyjyzx.cn/)。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5-20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5-20 09:30:00
  • 12、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8,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5-03 09:00:00至2016-05-20 09: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交易中心规定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 帐  号:0109001400000182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
    •   联系地址:贵阳市宝山南路82号
    •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18984390476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价格分扣除、节能环保产品加分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北京路27号鑫都财富大厦16楼
    •   项目联系人: 李野
    •   联系电话: 86800041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附件: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