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安局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公安局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邓州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邓州市公安局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ZCNY2016-003
三、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采购内容:邓州市公安局设备及办公家具的供应、安装、调试、质保期服务。
采购数量:采购办公家具一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范围包括:设备及办公家具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
4、企业法人和投标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资金在本企业内缴纳的近三个月缴费凭证证明。
5、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供应商需有类似项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7、供应商投标产品应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国家颁发的ISO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省级以上AAA认证,企业商标注册证;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应持有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 2016年5月5日,每天9:00时至11:30 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八楼);
3、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时携带报名资料应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要求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资料简装成册(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注与原件一致,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报名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为扫描件的一律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手续,所有复印件均以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邓州市公安局
地 址: 邓州市团结东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7755228
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卧龙路519号蓝钻星座515室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597288
采购人:邓州市公安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