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局办公家具及电器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局委托,对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局办公家具及电器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5-17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局办公家具及电器等采购项目 | 家俱 | 办公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局 | 15960108815 | 晋安区 |
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爱光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2楼(汽车南站旁,汉庭酒店二楼)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为国家社保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且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若有);
(2)若有其他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副本可使用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