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法院诏安法院新审判法庭家具购置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1、原公告项目名 称:诏安县人民法院诏安法院新审判法庭家具购置货物类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624]KT[GK]2018007
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9月30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技术项评分条款:删除检测报告评分表中所有的详细型号规格表述。
(2)招标文件中技术项评分条款:检测报告有要求含水率的,均更改为按国家标准执行。
(3)招标文件中技术项评分条款:检测报告有要求甲醛释放量的,现更改为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GB/T3324-2008或GB/T3324-2017规定的检测报告均有效。
(4)删除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根据投标人成品家具有在保险公司投保,且还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清晰保险清单及缴款原始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完整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招标文件中技术项评分条款(评标项目)工艺及材质说明:根据各投标人对木构件材质和加工工艺的详细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好的得1分,较好的得0.5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现更改为:
根据各投标人对木构件材质和加工工艺的详细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好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6)招标文件中技术项评分条款(评标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设 计实施方案合理性、时间进度安排和现场安装队伍投入等方面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好的得1分,较好的得0.5分。未提供设 计实施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现更改为:
根据项目设 计实施方案合理性、时间进度安排和现场安装队伍投入等方面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好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未提供设 计实施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7)删除产品清单序号75木质床作为投标样品的要求。
(8)原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10-24 10:00现更改为(北京时间)2018-11-01 10:00
其余内容不变,此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11-01 10:0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8-11-01 10:00。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中心写字楼B座906907号
9、采购人名 称:诏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法院
项目负责人:李超
联系电话:13779912520
10、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项目负责人:林炳
联系电话:0596-2110277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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