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一中学家具采购答疑及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一中学家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Z491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一中学家具采购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市第一中学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Z4918)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具有一定限制性,建议取消。 答:此项中“(14)机器人”,变更为“(14)焊接机器人”,其他不做修改。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原材料检测(验)报告”,本次采购需求中所用胶类原材料均为粘胶:胶粘剂,并没有评分标准所描述的(10)热熔胶 (11)甲苯胶 (12)水性喷胶(19)黄胶(504),并且多次重复,建议将序10/11/12/19胶类的检测报告修改为提供胶粘剂的检测报告。 答:不做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主材可靠性”,甲醛释放量的标准均为E0级标准,而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板材技术参数要求为符合E1级环保标准即可,前后有冲突。建议修改为符合E1级标准。 答:详细评审指标中甲醛释放量数值不做修改,计量单位修改详见本次变更公告。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产品检测(验)报告”,检测内容太过精细,建议修改或取消。其中要求提供木门检测报告,本次采购需求并没有木门的需求,建议取消。 答:本次采购的电视柜、书柜、更衣柜均有木门需求,详见本次变更公告。 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环保认证”中(2)中环联合认证中心颁发的绿色供应链证书且等级为: ①四星级及以上,得 2 分; ②三星级,得 1 分。 此项证书为个别厂家专有,建议修改或取消。 答:详见本次变更公告。 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质量认证认证”:具有 CQTA 品质验证证书:含班台(涂饰类) 、文件柜(涂饰类) 、沙发、屏风、办公桌(覆面类) 、钢柜、办公椅、文件柜(覆面类)、餐椅,每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我公司了解到此证书合肥地区的供应商很少,建议取消。 答:不做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业绩”,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为781.57万元,业绩却要求1000万及以上,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作为合肥本地化企业,我司了解到近三年来家具行业需求现状非大额采购工程,以中小型采购工程为主,基本不存在特大额度采购需求。另外提高业绩评分标准,让中型企业与微小企业差距拉大,建议修改为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为:(1)400 万(含)-700 万(不含) ,1 个业绩合同得 2分,(2)700 万及以上,1 个业绩合同得 3 分。 答:不做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原材料检测(验)报告”,此项评分中第(11)甲苯胶,属于水性喷胶的第一代产品,第(19)黄胶,市场已经不再使用,甲醛及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国家近2年来大力推动生产企业使用环保新型材料,目前家具公司都使用热熔胶及水性喷胶新型环保材料,本次招标学校家具,未成年的学生长期接住对身体伤害极大,为了祖国的花朵身体健康,建议取消这两项检测报告。 答:不做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产品检测(验)报告”,此评分项中“(1)实木班台、礼堂座椅、电视柜、床(实木类)书柜(实木类) 、更衣柜(实木类)甲醛释放量≤0.2mg/L 或≤0.3mg/100g.”该评分中礼堂座椅的甲醛释放量的单位应该是mg/㎡·h,国家标准为≤0.120mg/㎡·h,此招标文件里的甲醛释放量要求不合理,建议按国家标准的检测单位来设置。 答:详细评审指标中甲醛释放量数值不做修改,计量单位修改详见本次变更公告。 10、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质量认证认证”,此评分项中要求“具有 CQTA 品质验证证书:含班台(涂饰类)、文件柜(涂饰类) 、沙发、屏风、办公桌(覆面类) 、钢柜、办公椅、文件柜(覆面类) 、餐椅,每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本次招标家具采购清单中并没有钢柜和餐椅2类产品且参与打分项,采购清单中床、会议桌的数量很多却不体现出来,建议修改为““具有 CQTA 品质验证证书:含班台或办公桌(涂饰类) 、文件柜(涂饰类) 、沙发、屏风、办公桌(覆面类) 、床(涂饰类)、办公椅、文件柜(覆面类)、会议桌(涂饰类),每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 答:详见本次变更公告。 1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原材料检测(验)报告”,其中第(10)热熔胶(11)甲苯胶(12)水性喷胶(19)黄胶(504)”,在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所有产品的主要参数中没有产品提到上述几种胶水,参数中只涉及到胶粘剂一种胶水原材料,而在评分细则中却要求提供如此多种类的胶水检测报告,存在招标文件技术分评分要求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符,前后要求不一致。针对以上情况,可否将原评分细则中关于几项胶水的检测报告改为要求提供(10)胶粘剂的检测报告。 答:不做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此项目没有涉及到任何进口产品或出口产品,本次采购所有产品均是国产,需采用国家标准,而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书是产品采用国际标准进出口使用的证书,与此次要求不符。可否改为“所投产品具有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名牌产品证书,得1分”或“具有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名牌产品证书,得1分。” 答:不做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产品检测(验)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可以看到,本次采购的木制家具基材均为中密度纤维板,而此项评分中却要求提供实木类家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木门检测报告在采购需求中没有,与采购需求不符。且此项目以教师宿舍公寓家具为主,但对公寓家具的成品检测报告要求却不足,无法保证产品环保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可否改为“要求提供产品检测(验)报告,产品种类包括:办公桌、礼堂座椅、双层床、床(实木类)、学习椅、电视柜、书柜、行李柜、床头柜、实木复合更衣柜、床垫、木制椅等,游离甲醛的释放量符合环保标准,其中(1)行李柜、床(实木类)、木制椅甲醛释放量≤0.1mg/L”,床头柜、实木复合更衣柜甲醛释放量≤0.2mg/L。 答:详细评审指标中甲醛释放量数值不做修改,计量单位修改详见本次变更公告。 1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此项要求同时具备钢制和木制家具生产能力,根据环保部门关于生产厂家的环境影响评估的要求中可以得知,木质家具生产厂家不能同时进行金属家具的生产活动,故要求提供此两项设备的要求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不合时宜的,而且通过实际考察,本地家具生产企业没有任何厂家同时具备钢制和木制家具的生产能力。可否改为“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要求具备钢制或木制家具生产能力,包括(1)-(15)”。 答:不做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 主材可靠性 具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委托抽检的检测(验)报告,出具日期须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检测内容包含: (1)刨花板甲醛释放量≤0.3mg/100g或≤0.5mg/L (2)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0.3mg/100g或≤0.3mg/L (3)三聚氰胺板甲醛释放量≤0.5mg/L或≤0.5mg/100g (4)防火板游离甲醛≤0.2mg/L或≤0.3mg/100g; 检测(验)报告的受检单位/委托单位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每项加1分,满分4分。 注:提供检测(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0-4 产品检测(验)报告 具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委托抽检的检测(验)报告,出具日期须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检测成品种类及内容包含: 实木班台、礼堂座椅、双层床、床(实木类)、学习椅、电视柜、书柜、更衣柜、床垫、木门、实木椅等,游离甲醛的释放量符合环保标准,其中: (1)实木班台、礼堂座椅、电视柜、床(实木类)书柜(实木类)、更衣柜(实木类)甲醛释放量≤0.2mg/L或≤0.3mg/100g. (2)学习椅检测项目≥12项,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3H (3)双层床检测项目≥15项,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3H 检测(验)报告的受检单位/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供应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注:提供检测(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0-11 现更改为: 主材可靠性 具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委托抽检的检测(验)报告,出具日期须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检测内容包含: (1)刨花板甲醛释放量≤0.3mg/100g或≤0.5mg/L 或≤0.5mg/㎡·h; (2)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0.3mg/100g或≤0.3mg/L 或≤0.3mg/㎡·h; (3)三聚氰胺板甲醛释放量≤0.5mg/L或≤0.5mg/100g或≤0.5mg/㎡·h; (4)防火板游离甲醛≤0.2mg/L或≤0.3mg/100g或≤0.2mg/㎡·h; 检测(验)报告的受检单位/委托单位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每项加1分,满分4分。 注:提供检测(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0-4 产品检测(验)报告 具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委托抽检的检测(验)报告,出具日期须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检测成品种类及内容包含: 实木班台、礼堂座椅、双层床、床、学习椅、电视柜、书柜、更衣柜、床垫、木门、实木椅等,游离甲醛的释放量符合环保标准,其中: (1)实木班台、礼堂座椅、电视柜、床、书柜、更衣柜,甲醛释放量≤0.2mg/L或≤0.3mg/100g或≤0.2mg/㎡·h; (2)学习椅检测项目≥12项,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3H; (3)双层床检测项目≥15项,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3H; 检测(验)报告的受检单位/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供应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注:提供检测(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0-11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 质量认证认证 具有CQTA品质验证证书:含班台(涂饰类)、文件柜(涂饰类)、沙发、屏风、办公桌(覆面类)、钢柜、办公椅、文件柜(覆面类)、餐椅,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0-3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认证范围包含:覆面人造板类家具、涂饰人造板类家具、实木家具、软体家具,完全满足得3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0-2 现更改为: 质量认证认证 具有 CQTA 品质验证证书:含班台(涂饰类)、文件柜(涂饰类)、沙发、屏风、办公桌(覆面类)、钢柜、办公椅、 文件柜(覆面类)、床(涂饰类)、会议桌,每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0-3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认证范围包含:覆面人造板类家具、涂饰人造板类家具、实木家具、软体家具,完全满足得2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0-2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 环保认证 具有下列证书: (1)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认证范围包含:木制办公家具、金属办公家具和沙发系列,得1分。 (2)中环联合认证中心颁发的绿色供应链证书且等级为: ①四星级及以上,得2分; ②三星级,得1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0-3 现更改为: 环保认证 具有下列证书: (1)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认证范围包含:木制办公家具、金属办公家具和沙发系列,得2分。缺项不得分。 (2)中环联合认证中心颁发的绿色供应链证书三星级及以上,得1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0-3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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