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家具网_家具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筹)关于后勤配套家具装备招标文件内容修改的更正公告2

作者: 发布于:2018-01-15 23: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筹)关于后勤配套家具装备招标文件内容修改的更正公告2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筹)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后勤配套家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编号:SZWK2017-WJ-G-032),该项目于2017年1221日发布采购公告,2018年1月11日发布了第一次更正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P84页“2、采购单位根据需要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备料、生产过程进行不定期现场监督,如发现中标单位所提供货物不在投标时承诺的品牌生产单位生产、不是原厂产品,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赔偿所有损失。同时,采购的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物料采购清单和生产质量全过程视频资料,中标单位必须全面提供相关资料。中标单位所有货物到达现场后,每个产品必须出具生产厂商的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安装完成后,邀请相关质检部门和专家对产品现场进行随机抽检,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相关检测费用及专家费用等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若中标单位未予支付的,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检测合格,采购人组织整个项目的验收;如果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指定部门对供货产品进行破坏性检测后中标单位必须无偿补全该产品。


 


现修改为:2、采购单位根据需要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备料、生产过程进行不定期现场监督,如发现中标单位所提供货物不在投标时承诺的品牌生产单位生产、不是原厂产品,采购单位将提出整改意见如中标单位拒不执行的,采购单位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由政府采购对其进行处理,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采购的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物料采购清单和生产质量全过程视频资料,中标单位必须全面提供相关资料。中标单位所有货物到达现场后,每个产品必须出具生产厂商的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安装完成后,邀请相关质检部门和专家对产品现场进行随机抽检,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中的内容参照招标文件P82页采购内容质量标准或检测报告要求,按照国家最新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抽检合格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抽检不合格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邀请相关质检部门和专家的费用投标人可以按照市场行情或向相关质检部门和专家进行咨询),若中标单位未予支付的,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检测合格,采购人组织整个项目的验收;若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可要求复检,若复检再不合格,采购单位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并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指定部门对供货产品进行破坏性检测后中标单位必须无偿补全该产品,费用含在本次报价内(破坏性检测的货物为单人钢木公寓床(含组合柜)(内爬梯)、双人钢木公寓床(外爬梯)、公寓椅、公共座椅(等候椅)、公共座椅(软体剧院椅)、油漆茶几、茶水柜


二、招标文件P93页“(1)如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该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该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部分产品满足上述价格扣除条件,则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该部分产品明细及价格占比,评审时按比例进行扣除。”


现修改为:(1)如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该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统一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部分产品满足上述价格扣除条件,则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该部分产品明细及价格占比,评审时按比例进行扣除。


三、删除招标文件P15页“36.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中标单位须提供原件资料以备与复印件资料核对。”


上述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筹)


联系人:朱静蕾  联系电话:0512-65107958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芦荡路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超、陈璐佳


联系电话:0512-69165613,0512-65153553 (FAX)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1月15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