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2017年兰州新区新建中小学办公家具、公寓设施、多媒体和信息化建设设备更正公告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的委托,就2017年兰州新区新建中小学办公家具、公寓设施、多媒体和信息化建设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招标文件编号:BJFH-2017-政采004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页第23项
资格审查内容: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现变更为: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目录第六其他
部分第59页
代理服务费确认书:
致: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协商,本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若我单位中标,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费率向贵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
现变更为:
致: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协商,本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若我单位中标,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以上文件规定标准计算中标服务费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要求、第五包:兰州新区第一初级中学多媒体教学、信息化建设设备第五项录音教师设备98页,第六包:兰州新区第二初级中学多媒体教学、信息化建设设备第五项录音教师设备154页
现变更为:录播教室设备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第314页
(第五包、第六包)评分标准:本包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审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投标商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综合评审。
现变更为:(第五包、第六包)评分标准:本包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综合评审。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第318页
(第七包、第八包)评分标准:本包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审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投标商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综合评审。
现变更为:(第七包、第八包)评分标准:本包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投标商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综合评审。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招标公告相应位置发生变化,请周知!
招标人: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
联系人:康永君 联系电话:0931-8259973
地 址:兰州新区孵化大厦810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 芸 联系电话:18693158050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号2503室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新区采购工作办公室
2017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