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采购法桌法椅等办公家具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法桌法椅等办公家具工程
项目编号:YFQG17-00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敏
项目联系电话:0772-885727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3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3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采购法桌法椅等办公家具工程
原公告地址: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栋16楼22号)
三、更正事项、内容: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法桌法椅等办公家具工程
(采购编号: YFQG17-009)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法桌法椅等办公家具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YFQG17-009
三、采购人名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地址:柳州市蝴蝶山西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周祖林,1887722032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栋16-22室
项目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772-885727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3月13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03月15日;
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改:
(一)、招标公告第七项招标文件的获取原为:“1、发售时间: 2017 年 3 月13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 年 3月 21 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8:00;(正常工作时间)。2、发售地点: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栋16-22室(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更改为:“1、发售时间: 2017 年 3 月13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 年 3月 21 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6:00;(正常工作时间)。2、发售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服务大厅窗口。”
(二)、招标公告第4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原为:“1.发售时间: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 年3 月21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2.发售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栋16楼22号)。”现更改为:“1.发售时间: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 年3 月21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2.发售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服务大厅窗口。”
(三)、招标公告第九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原为:“投标人应于2017年4 月8日9时00分起~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栋16-9室(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现更改为:“投标人应于2017年 4 月8日9时00分起~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四)、招标公告第十项开标时间及地点原为:“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 月 8日9时30分在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栋16-9室(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本项目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现更改为:“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 月 8日9时30分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开标本项目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的原为:“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须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算向 中标人收取。”现增加:“4、本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价费[2016]1号)执行。”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中原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8 日9:00起~9:30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栋16-9室(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8 日9:00起~9:30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原为:“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8日9:30在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栋16-9室(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现更改为:“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8日9:30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
(八)、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中原为:“样品接收时间:2017年4月7日14:00在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栋16-9室(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现更改为:“样品接收时间:2017年4月7日14时00分~16时00分止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
(九)、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中原为:“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现更改为:“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3月2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柳州市蝴蝶山西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祖林1887722032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772-885727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