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采购项目,质保期的规定略有不同,比如,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质保期有3至5年不等,甚至更长,那么,相关法律对家具等货物采购项目的质保期是否有明确规定呢?
不同的标的物,其质量保证期有所不同。标的物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其质量保证期,不宜自行约定。如果约定的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对于没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标的物,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交易习惯等因素约定合理的质量保证期。双方没有约定的,采购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供应商。采购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供应商的,视为标的物的质量符合约定。但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采购的标的物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