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聊政采】供应商提供3D打印样品被作无效响应处理,可以吗?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4-01-02 10:01:16

​智能制造不断向各个领域伸入,很多家具供应商的家具生产线也逐步配置智能化、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产品向高质量发展,同时又引入用户个性化元素,令产品更加满足用户需求,因此,个性化、软性生产不断融入到家具生产中,3D打印样品应用而生。某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为300万元,6家供应商投标,其中一家供应商投标(响应)时提供了3D打印样品,被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无效,可以吗?本期【漫聊政采】与大家进行分享。


小张:易博士,我们参加的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样品,我们提供了3D打印样品,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了,投标无效,可以吗?

易博士:样品谨慎提供,尤其是3D打印样品。

小张:为什么呢?现在很多企业上线了智能制造设备,3D打印样品快速、便捷呀。还能融入个性化元素。

易博士:采购文件能书面准确描述采购需求的,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就得按照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小张:采购文件是要求提供样品,但好像没规定不允许提供3D打印样品,我们提供3D打印样品,应该没问题吧。

易博士: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与投标产品一致,否则对样品的评审失去了意义。3D打印样品属于个性化生产的产品,不是供应商正常生产的产品。

另外,你们要注意,家具产品涉及到板材、五金配件、油漆等,而3D打印产品是化学、高分子的材料。所以,你们投标文件被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无效。

小张:谢谢易博士,我明白了!

易博士:不客气,欢迎互相学习、交流!


好,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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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音:张静 吴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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