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了两条对家具企业的处罚信息,显示佛山市晟远天成家具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海盛洋家具有限公司,均因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九江镇市监所)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违反了第五十条。
从行政处罚书中,记者了解到,九江镇市监所收到了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寄送的《检验报告》及相关材料,该材料反映佛山市晟远天成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W076A(办公椅)判定为不合格,佛山市海盛洋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家具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这两家企业所生产的家具产品检测不合格,并销售了不合格家具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由此,九江镇市监所责令佛山市晟远天成家具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并对其处货值金额2281元的1.7倍罚款,即罚款3877.7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81元;责令佛山市海盛洋家具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并对其处货值金额5230元0.6倍罚款,即罚款3138元,并没收违法所得9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