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合格产品、以次充好、粉尘涉爆,这三家家具企业被曝光

政府采购信息网 吴菁 2023-08-18 11:17:47

8月4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连续发布3条关于家具企业的行政处罚书,佛山市南海区欧宝莱家具厂为粉尘涉爆企业,佛山市顺德区华帅家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佛山市顺德区米梵家具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上企业分别被罚款10000元、16800元、4900元。

从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发布的行政处罚书中,记者了解到,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时,发现佛山市南海区欧宝莱家具的厂粉尘作业区域内,木粉尘未全面及时规范清理。该行为违反《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对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

佛山市顺德区华帅家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1.2M子母床(规格型号:WS-511)”,其“上层床安全栏板、床铺面”项目不符合GB 24430.1-2009《家用双层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产品标签”项目不符合GB 24430.1-2009《家用双层床 安全 第1部分:要求》标准。该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第二款相关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市监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并没收涉案违法生产销售的规格型号为WS-511的1.2M子母床2件、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处以罚款16800元。

此外,佛山市顺德区米梵家具有限公司同样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木工要求”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床头柜,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市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作出罚款49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6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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