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8月11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推荐了办公桌、办公椅、书柜、文件柜、更衣柜、沙发、会议桌、会议椅八种通用办公家具的规格和性能指标。
由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的数量多、标准不统一,此前,企业生产和单位采购时均没有统一尺寸、规格和性能方面的要求,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采购,也不利于开展资产调剂共享。因此,《指南》推荐了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八种通用办公家具的规格和性能指标:
一是规格方面,推荐了通用办公家具的外观和主要尺寸,有利于规模化生产和采购,推动形成标准化配置。《指南》实施一段时间、形成规模效应后,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购置资金。
二是性能方面,明确了通用办公家具的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和环保要求等,促进通用办公家具的长期有效使用,减少采购频次。
三是配置标准方面,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厉行节约,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应与办公用房面积协调一致,数量和价格不得高于相关标准。
材质和规格要求
同时,《指南》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指南》印发,大规模配置更新现正常使用的通用办公家具。一是各部门、各单位在用的通用办公家具,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二是配置通用办公家具优先通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采取调剂方式予以保障。三是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制定配置计划,执行配备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参照《指南》要求配置通用办公家具。
另外,关于适用范围,《指南》规定,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司局级及以下干部的通用办公家具管理工作,是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和执行通用办公家具配置计划,实施政府采购,开展资产日常使用、调剂、处置等工作的指导依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可依据本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管理具体方案。对未列入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执行掌握。相关指标、参数和样式是推荐性、参考性的,不作为强制性要求。教育、医疗、科研等事业所需的专业类家具,从其规定执行。鼓励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指南》,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管理的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