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校更新、扩建、新建校区为家具供应商带来了很大商机。家具采购项目,采购人能因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大,确定2个供应商中标,并与他们签订合同吗?能要求这2个供应商轮流供货吗?本期漫聊政采与大家进行分享。
小张:易博士,一个家具采购项目,采购人居然让2个中标供应商轮流供货?可以吗?
易博士:小张,别急,到底怎么回事?
小张:采购人的新建校区要采购一批家具,预算金额为9506万元,我们中标了,但现在采购人确定我们和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分别与我们2个供应商签合同,要求我们轮流供货。
易博士:这可不行。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只有一个,与预算金额大小无关。
小张:易博士,您能解释的更清楚些吗?
易博士:供应商得分最高或投标报价最低才会被认定为中标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小张:所以这个家具采购项目,理应由我们中标、负责供货。那,易博士,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易博士:《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六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五十七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六十八条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所以,本项目无论预算金额多大,在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中,每个采购包的中标供应商只有一个,不能轮流供货。如果确实因为时间紧急等原因,需要多加供应商来承担,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出多个采购包。
小张:明白了,谢谢易博士指点!
易博士:不客气,欢迎互相学习、交流!
好,下期见。
版权所有,禁止搬运,侵权必究!